第十一章 大案牍术(4/5)
赵洵只能尽可能的让自己适应这个时代,才能更好的存活下去。
“什么法子?”
贾兴文微微眯着双眼,有些玩味的盯着赵洵。
“不知道贾大哥有没有听说过这句话,任何作案者都会在犯罪时留下证据,或多或少,不可能完全没有。如果是人为作案,再以妖兽所为掩饰的话,或许我们可以通过取指纹的方式进行辨别。”
“指纹?”
贾兴文显然没有听说过指纹这个说法,困惑的看着赵洵。
“呃,所谓指纹,贾大哥可以把它理解为是手印。”
大周朝当然是没有指纹概念的,但是手印是什么是绝对知道的。
上到刑部大理寺,下到府州县衙,基本上让人犯认罪都会选择按手印的方式。
果不其然,赵洵这么一说贾兴文顿时秒懂。
“原来是手印啊。可是这手印…呃这指纹怎么个取法?即便真的是有人故意为之,但已经逃之夭夭,我们即便想追也是鞭长莫及啊。”
在贾兴文的认知中,按手印必须得人犯在场的情况下。
“这个简单,我们可以选用粉末显现法来取指纹。”
赵洵仔细解释道:“人的指纹会在摸过的物体上留下来,尤其是表面光滑的物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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