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四十九章 我这个小娃娃的成绩你觉得如何?(3/3)
“还说现在老小区改造修电梯,和我们楼下的没有任何关系,只要人家楼上同意了就行。”
“这个是不是真的?”
方大状闻言笑道:“你说的是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吧,从理论上来说,好像确实是这样。”
“三分之二面积和数量的人参与表决,参与表决的四分之三同意就可以,所以理论上来说,其实只需要一半住户同意就能修。”
“啊?确实是这样?那我这还弄什么,直接人家说要修,我们等着修就行了啊,没必要再弄什么书面反对了吧。”
他之前是真的没想到,只是听朋友说,好像得大家都同意了才行。
结果没想到,这法律都规定了,和他们楼下没有半毛钱关系,人家想装就装。
“别丧气啊,听我说完,理论上是这样,但是实际上呢,各地都有各地的规定和办法。”
“如果真的规定说完全不在意底层住户的损害,而只以高层住户的意见为准,那是不可能的。”
“咱们‘汉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’中就有规定,得充分考虑你们底层住户的意见。”
“对于影响到采光,通风,隐私,通行等等各方面问题的,需要充分进行意见的听取。”
“而且,要达成的书面协议里就有关于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补偿方案,和补偿资金的相关筹集方案。”
“法律判决,尤其是涉及到这种邻里关系的,大都以调解为主,放平心……”
方大状的解释十分细致,就是告诉周毅,国家目前的大政方针就是,老小区改造应该装电梯。
这是政策,你个人是不可能拦住的。
影响了你,你可以要求合理的补偿。
所以,书面的反对意见并不是没用,只需要你提出很合理的反对意见。
“他们没打算出一分钱对不对,那你就提嘛,给社区提,做好证据固定。”
周毅这一次和方大状聊得很多,方大状也第一次和周毅细细地讲述了相关方面的判决。
大概来说,如果真的闹到了法院,首先一点,别人的程序全部都合法的情况下,是不会支持你一家一户的诉求。
在这基础上,判决里又有区别,有的法院会说明,经过实地调查,影响不大。
而有的法院也会告诉你,对于你认为的侵权案由,你可以另案起诉,索要侵权赔偿。
当然,修好的电梯是不可能拆的。
“不要总想打官司,有的事情可以打官司,但是有的事情,不需要去打官司。”
这是方大状对于周毅的告诫,打官司永远只是最后的解决方法。
放下电话,周毅琢磨着方大状的话,从民法典来说,自己是不占理的。
但是从汉东省对于相关的规定来看,自己又是占理的。
虽然地方法规很自然的低于法典,但在法律实践之中,不能这么简单地看。
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法官在判处一个案子的时候,法律是准绳,事实才是依据!
就是我们平日里挂在嘴上的,就事论事。
琢磨了半天,周毅觉得,自己之前的想法还是不太对,了解的情况还是太少。
最起码,得和楼下这几家,以及楼上的邻居都们都问问,看看他们的意见。
想到就做,周毅很快便收拾好出门上楼,他打算先去探探五楼那家人的口风。
一个小时后。
周毅从楼上走了下来,脸上的表情很奇怪。
他觉得自己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,楼上的,也并非都是如同那邱明军所言,都是满心愿意的。
五楼西单元那边,两口子今年五十多,腿脚还很利索,而且也说了,老了就打算跟着儿女走。
所以对于现在修电梯的事就是可有可无吧,只不过六楼的邻居告诉老两口,说修了电梯这房子完了卖的贵点,所以就同意了。
只是对于要出的钱数还有点想法,觉得太多了,看看能不能再分摊点。
还有四楼,三楼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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