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九十八章 鸟大了什么林子都有呢!(4/4)
这些话还算是客气了,很多人直接上去就开喷,有时候内部人当“二五仔”,比外面的敌人还可恨!
结果这些人还很嘴硬。
“这是我们的自由啊,怎么了,我起诉,我还不能调解了?他阿毅有什么权利不让我们调解啊,人家那法务都说了,这合同,那里面很多东西其实都是无效的。”
却是在被大家提醒之后,这个叫“你是我的眼”的仁兄赶紧联系奇异公司的法务,就得到了这样的回复。
对啊,他不能限制你接受调解,这是无效合同,违反了合同法。
至于说到底哪里违法,违反了哪条法律,法务却是没说。
然后……他自然就相信了,人家堂堂一个法务,怎么可能骗自己呢对吧。
这里就是一个问题,法务,或者是律师,或者是法律工作者,究竟骗人不?
自己心里想想吧,为什么律师会被称为讼棍呢,你说我给你承诺了,有证据吗?
无缘无故的,小心我告你诽谤哦!
电子合同可是方大状亲自拟定的,而且很简单的合同,如果这都能被你弄成无效,方大状趁早别干了,去工地打灰吧。
这下子,有精明一点的觉得确实有道理,那合同无效,我们自然就可以接受调解。
而另一些人,都懒得说了,有的人他就是想和法律掰扯掰扯,就让他去掰扯呗。
广市,媛姐注意到了这些信息,扭头就用自己的大号发出了一条动态。
“各位起诉的好汉,我看到有人已经答应调解了,只能说你们不相信方大状的合同,却去相信奇异公司的法务对吧。”
“对方的格式条款里有多少坑你们不知道吗?不过我都懒得说了,只是想告诉大家,一份合同有效无效确实不专业的人是看不出来的,但是你们起诉的钱都是别人出的,就用一个普通人的逻辑想想,这个时候你和人调解,对吗?”
很多时候其实普通人对法律是有敏感性的!
你如果觉得你这事好像是违法了,反正就是不对,那么不用想,有很大的可能你这事就是违法的。
好在这么做的人还是比较少,大家很多人的想法都很简单,就算是不要钱,也得让你这公司不舒服。
也因此,这些人跳出去之后,剩下的人居然更团结了。
而且,大家现在都有了一个想法,阿毅,你较真不,你要是真的较真,就必须把这些人给告了!
京州,周毅一个电话打给了方大状。
“放心,安排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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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只有一章,大家别等了,明天补吧,今天被老婆吼了。。
感谢纯洁的二货,星海巅峰,又一个新手大哥,自由年代,风和日丽,肥猫物语大哥,当的学子,wfei大哥,补一补,书友2021,感谢兄弟们的打赏,谢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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