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二十四章 一句话引发的惨案!(求月票)(3/3)
事实上,这话题的热度刚刚起来就被光明区法院注意到了!
这什么意思,我们的判决可以被一个网红操纵?
你发这些的目的是什么?谁指使你的?你的动机是什么!
虽然周毅以前报警的,或者是刑事自诉的,基本上有一个算一个都被判了,但这并不是你这么说的理由,光明区法院一直以来都是“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的!”
污蔑法院,想要影响司法判决?
寻衅滋事了解一下,别以为藏在网上就拿你没办法了。
但是在这样的话题辩论下,终究有一些苗头出现了,那就是,这些被抓的人,真的犯罪了吗?
有没有可能,他们只涉及到民事的欺诈呢?
这个话题一出来便开始了群魔乱舞,各路的自媒体都站出来开始分析,而且都是打着律师的招牌,让你看的眼晕,不知道该信谁。
更有很多人直接站出来开喷,说卖保健品的都该死,你们这些为罪犯说话的人更该死!
这很明显又是不理解辩护权意义的人。
反正网上现在是乱做了一团,很多保健品行业的从业人员也开始发声,他们的一致观点就是,这肯定不是诈骗,人家就是正规卖东西而已。
如果这也能被说成是诈骗,那以后虚假宣传的都抓了吧,看看企业还发不发展了。
总之,这样的言论很多,而且不知道为什么,有些人直接拿出了相关的材料,让人一眼看了就觉得,诶好像确实不应该被判刑!
人都是有同理心的,有的家中老人被保健品骗过,所以对一切保健品都是敌视的。
而一些人呢,则觉得确实不应该轻易被判刑,如果是正规买卖,还能退换,这就不是犯罪,只是交易中出现的纠纷而已。
但是不管怎么说,目的确实达到了,这个事件的热度被炒了起来,而且是借助着周毅的热度进行的。
律师事务所内,胡荣看了看面前的助理道:“现在情况怎么样了?”
助理回道:“现在舆论已经偏向于我们了,毕竟再怎么说,买保健品被骗的还是个例,而且确实有很多人对那个阿毅不满,觉得对方太狠了。”
那就好,胡荣点点头。
炒作案件而已,这也是常规手段了,不单单是他胡荣,很多律师都会这么做。
虽然上面一再明确,说“案件是办出来的,不是炒出来的”,但……下面依旧有人会干。
辩点什么的说一大堆,那确实重要,但那是用的上的时候才会用的。
助理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:“胡老师,周毅身边是有那个方许镜的。”
“方许镜?”胡荣不屑道:“知道他,很有名,但是你也要知道,这名声和人是两码事,而且我炒作我的案子,关他什么事!”
就这么决定了!
而就在外界这样的气氛中,京州,方大状坐在律所内,将手中的一份材料放下。
那材料上写着一行字: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禁止违规炒作案件的规则(试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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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更来了,大家晚安啦。感谢文痴大哥的打赏,谢谢,明天请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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