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三十二章 规矩(3/5)
“对这种人,什么集恶榜、掌武院都是浮云,想杀就杀、想走就走,每活一天都是凭本事挣的。”
洪范立刻想到了万光霁与嚼骨。
“第二种就是摆明车马的战斗,可以是两人死斗,也可以是两军对垒。”
段天南见洪范听得认真,说得也更细致。
“签了生死状,听到战鼓响,自是无所不用其极——譬如洪老弟对苏佩锋一战用了毒刃,旁人没话可讲。”
“除此之外,莫说元磁、天人,哪怕天榜上的几位也有掣肘——拳头差不多大的人成了众,必须互相妥协。”
“人一妥协,便有了规矩。”
“第一种规矩是法理。”
“在九州是朝廷,在这里是诸侯王。”
他看向吴元几人。
“譬如你们刺杀了豫县县尉,被千面风缉捕处决,这是公事,上顺王道。”
“第二种规矩是道义。”
“没有天下皆认的缘由,大不能欺小,事不能做绝,这是下应人理。”
“今日午时之情况,我若以有心算无心,一击便能格杀唐胜望,唐少游拿我毫无办法。”
“但回过头,他也能抽冷子过来血洗汀山关、龙湫镇。”
“最后的结局只会是我和他都受不了。”
“是以今日我纵然在侧,也不好对唐家小娘出手。”
段天南摊了摊手。
裘元魁与徐运涛颔首以证。
洪范心有所悟。
早先在金海,最高武力就是两位先天,势力结构非常简单。
后来在西京,有掌武院罩着,不仅是他,每位缇骑开口就是“犯事”、“抗法”,从来不需要考虑不成文的潜规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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