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7、拿点东西(2/5)
在原著中,有一段描写本杰明实力的字句,形容他拥有着‘刀枪不入的念气量’,现在来看,确实如此。
气量与血肉生机、强度成正比,本杰明身体素质在外人眼里十分可怕,气量自然也不会低。
“我喜欢狩猎强大的人…因为只有这样,才能证明我的强大!我会将你如被捕的猛兽一样,抱住你,生生勒碎你的骨架…”随着本杰明的话语,他的手臂开始用了动作,竟然能够抗性胧的压制,一点点将胳膊举起。
在奋力顽抗。
是的,本杰明喜欢和大型凶猛的野兽搏杀,他抱摔过雄狮、撕碎过巨熊,甚至连一些魔兽他也仅凭肉体击毙过…他想要以此来充实自己的野性,保持自我强势的状态。
既然为王,那他…就是无敌,不可侵犯的。
所有视图与他对抗的生物,都只有迎接死亡。
胧扭头看了一眼自己渐渐弯曲的手臂,本杰明对于念的操控和使用,手法相当熟练…而且基于个人意志,念的强度也不弱,最主要的,还是他身体力量很卓越。
“看来…在念力这一块,是经过系统性的学习…”
胧点评了一句。
“不过,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?”
话落,他话锋一转,淡笑着与本杰明对视。
误会?
本杰明一怔。
下一秒,他忽然额头暴起青筋,神色痛苦。
无法再强装镇定。
因为原本通过角力,看似在渐渐反压胧手掌的胳膊,猛然剧痛,那是一种透过神经传递,直达脑海深处的痛楚,让他瞬间脸上就没了血色,变得苍白起来。
滋啦一声。
大王子瞧见,胧擒住自己的左手长袖,突然炸开,粉碎成布缕飘落。
手臂上微薄的肌肉,蓦然如鼓胀的气球一样隆起,整条手臂顷刻间变大了好几倍,肌肉皮肤泛起岩石般的纹理,上面浮动的血管好似一条条青色的小蛇。
那种暗藏在皮肉下,涌动的狂暴之力…使得胧近似一个披着人类皮囊的未知生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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