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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零六章 订婚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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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毅也说了,没有必要搞这么大?既然是需要个形式就搞一个,意思到了就可以了,何必花无用钱呢?可这一家人就是不干,说有些钱是必须要花的。

搞会亲家和办婚宴不一样。办婚宴是越大越好,来的人越多当事人越划算。因为来的人都不空手,都是要随份子的。虽然这些份子钱都要记上礼帐,对方家有事要翻开查查,还是要还回去的。

所谓有来有往,礼尚往来。人家送你的,你是要还的。这和欠帐不一样?欠帐一时还不上可以缓缓,可是还礼帐能缓吗?

到人家去喝喜酒,和人家说,手头不方便,礼钱先欠着,有这样干的吗?成什么人了?如果礼钱都是欠帐,最后都是要还的,那这一顿的酒席不还是白花钱吗?

从表面看似乎是这样,但这里边还是有很多奥妙的。因为,在此之前你肯定已经送出去了很多的礼?不办这顿酒席送出去的礼能收回来吗?而还礼也是要等到人家有喜事,如果没有?说不定也能省下。

再说了,你去别人家送礼,也要吃一顿呀!

说到家就是办喜事请大家吃一顿,请大家来热闹热闹。既然是两个年轻人结合,搬到一起住就完事了吗?个人过个人的日子,关别人什么事?搞那么麻烦干什么?不是和自己过不去吗?

其实在远古,不是这回事?我们说过了,在人类社会的早期,社会的发展就是人口的增加。繁衍是最重要的,一个新家庭的诞生,对一个群体来说是一件很大的事。

在非常贫困的时期,建立起一个新家庭这是单个家庭无力承担的。需要大家的帮助,也就是大家一起凑起一个新的家庭;所表现的同样是群体成员间的互助互济。

因为一个新家庭诞生了,对群体总是一件大喜事,大家在一起吃一顿,庆贺一番也是很正常的。只是最早的时候,这顿饭也是大家凑起来的。而后来的办喜事,已经基本上没了初心。

在很多时候,成了一种炫耀,一种虚荣心的满足,甚至成为敛财的手段,这或许是祖先们始料未及的。

秦毅到县城后,先到首饰店,给田小燕买了几件首饰。秦毅也是个要面子的人,这娘家的陪送也是要拿得出手。

按着平日里的秦毅,或者是不差钱的秦毅,本来这陪送的首饰是要更多些的;只是,秦毅现在手头已经不那么宽松了。而且,需要花钱的地方是越来越多;而那些钱是必须要花的。

宋长顺家的院子不算小,但还是让酒桌摆得满满。秦毅草草数了一下,不少于十桌。看来很多家都是全家抬,老的、小的都来了,院子里闹哄哄的。

秦毅是贵客,是娘家人。在这个场合,娘家方面的人是主客,其它的人最多是陪客。而宋长顺一家知道秦毅在这人家的地位,虽然秦毅和田小燕没有血缘和亲属关系。秦毅一进院,宋长顺父亲、母亲和宋长顺就迎了过来,马上被让到最尊贵的位置。

田中园已到,他坐在了秦毅旁边。

秦毅问田叔:“小燕呢?”

他是直接来的宋长顺家。

“这孩子还在看店,一会就过来。”田中园回答。

“这么重要的日子,就早关会儿门吗?”秦毅埋怨。

田中园无奈地摇头,“谁说不是呀?这孩子舍不得,说是多卖一件是一件。”

“要不这样,田叔您在这儿,我去替她?”秦毅说。

“你怎么能离开呢?谁离开你也不能离开呀?你不在这里席能开吗?”田中园说。

宋长顺凑了过来,他和秦毅有另一层的关系,二年里秦毅一直在传授他武功。依他的意思,他是想拜秦毅为师的。秦毅没同意,说小燕就和自己的女儿差不多,自己和宋长顺的关系已经超过了普通的师徒关系。

我们说过。秦毅很喜欢这个老实、忠厚,人也很聪明的小伙子。而随着时间的积累,随着两个人在一起深入的相处,宋长顺也越来越对秦毅的为人和行事更加敬佩。

二年的学武,宋长海虽然和田小燕不在一个层次,但比起李如刚还是绰绰有余;一个人对付几个街头混混,还是不在话下的。

院子里一阵乱,原来来了二个不速之客。就是曾经到田小燕店铺收保护费的二个人,也就是那个唱红脸的大汉和唱白脸的二爷。

秦毅和宋长顺以为两个人来闹事,就迎了上去。二爷可能是怕引起误会,就让那大汉把带来的礼物举起,自己作着四方揖。

嘴里说着:“贺喜!贺喜啦!来沾沾喜气,讨杯喜酒喝。”

“欢迎!欢迎!”

秦毅上前亲昵的拉着那位二爷的手,把两个人让到自己的那桌。

一看是来祝贺的,还带了礼物,不是来闹事的,宋长顺的父母作为东道主赶紧过来见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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