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二百五十三章 所谓光脚不怕穿鞋的(2/5)
经过那么多年的研究与反省,所有领教过名家诡辩的门派都领悟出一个道理——面对诡辩,讲道理是最没用的行为!
想要赢,你就得比名家的人更不讲理……或者也可以选择亮拳头,用讲物理的方式。
就像是公孙龙固然可以辩赢百家高手,面对不和他争辩的守关兵卒,却也必须乖乖交钱。
而在场的人里,无论是掌门伏念,还是老二颜路,亦或是老三张良,都有把握用类似的诡辩话术驳倒公孙玲珑。
但是不行!
他们不能上场。
名义上,伏念是儒家的掌门,颜路张良和他平辈。
而公孙玲珑却只是公孙家内定的继承人,不是名家领袖,差着一辈儿呢!
儒家和名家没什么辈分好排的,所以伏念也不需要在公孙玲珑面前拿长辈的架子,但是让他,亦或是他的师弟亲自下场以大欺小,还是用诡辩的方式欺负,那就不可能了。
儒家宁可输了辩合,也丢不起这个人。
下面的那些小辈儿弟子倒是没这个顾及,但是儒家从来也没教过人辩论的时候耍小手段,都是堂堂正正的。
所以这些弟子基本不可能想到这么做……即使有机灵的想到了以毒攻毒的办法对付公孙玲珑,一时半会恐怕也琢磨不出头绪。
除非他们三个提点一番……不过这显然也不行。
所以……就这么认输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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