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九十三章 判决(4/5)
“但被告王若依杀人手段残忍、造成一人死亡并躲避公安机关侦查。被告人王若以的辩护人提出的本案系其父亲感情纠葛引发、认罪态度好,有悔罪表现,予以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,不予采纳。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,应予支持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、第.....、最高人民法院印发〈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〉的通知》之规定,判决如下:
被告人王若依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立即执行,剥夺政治......
如不服本判决,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,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天华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。书面上诉的,应当提交上......”
......
“我尊重法院判决,不上诉。”王若依平淡地说道。
一言出,语惊四座。
虽然说,即便王若伊放弃了上诉的权利,这个时候说也没有用,判决上写的很明确,明天之后才可以提出上诉申请,即便提出不上诉,十天内也可以反悔,但是王若伊的那个样子,真的不像是开玩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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