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二十七章 青苗法!(5/5)
青苗法就在那时出现,其主要目的就是为皇帝创收。
包拯沉吟说道:“青苗法倒不是不可以,在增加朝廷收入的同时,还兼有抑制民间高利贷、保护和赈济民户的目的,只是其中问题不少,就怕到时候助民不成,反而成了扰民的根源。”
欧阳辩笑道:“你所担忧是地方官员强行让百姓向官府借贷,而且随意提高利息,加上官吏为了邀功,额外还有名目繁多的勒索,百姓苦不堪言吗?”
包拯冷笑道:“我对这些官员从来都不惮怀有最大的恶意去揣测他们。”
欧阳辩点点头笑道:“这是一种商业行为,如果官府参与其中,以相扑赛比喻,官府就是既是裁判,又是相扑手,规则都是官府说了算,这样不产生腐败才是咄咄怪事呢。”
包拯一愣:“你的意思是?”
欧阳辩道:“与钱庄合作,招募几家大钱庄,给他们发放青苗贷营业执照,官府不参与放贷,但要设立官员监督钱庄,让这个事情成为单纯的商业行为。”
包拯点点头:“那倒是一件大好事,让百姓免受高利贷盘剥。”
欧阳辩笑道:“何止如此,官府在其中也要获利的,既然要发放营业执照,当然要承担起监督的作用,官府也要从中抽取一定的比例作为回报。”
包拯连连点头:“这样倒是一举两得,百姓得利,官府也因此得到收益,的确是好事,只是这个方法一时半会也对国库充盈没有太大的帮助。”
欧阳辩只是笑而不语。
包拯哑然失笑,有这么一项青苗法,足以让他政绩斐然了,倒也不急在一时了。